《上海市消防条例》规定,禁止在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场所擅自动用明火或者吸烟。需要动用明火作业的,应当事先按规定办理( )的审批手续,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规定,并采取严密的消防安全措施。 A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B、。消防站C、建设主管行政部门D、本单位内部 发布时间:2024-09-28 02:23: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