委托餐(饮)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清洗消毒服务的,应当查验、留存餐(饮)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消毒合格证明。保存期限不应少于消毒餐(饮)具使用期限到期后( )。 A、3个月B、6个月C、9个月D、12个月 发布时间:2025-07-11 22:00:57